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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和久未見面的小v餐敘

用餐其間大家忽地聊起騎車的車禍經驗

好像騎機車的人都有過驚心動魄的經歷

才想今天心情真好,哪曉得晚上八點多我就又添了一件爛經驗

買好晚餐要回家吃飯的路上,撞上一輛從巷子駛出停在路中央的轎車

整個人猛力撞擊反彈自己機車車頭後往左側彈飛

不是不想煞車,前頭才綠燈剛起步,有台轎車莫名慢的要命,正好我前頭沒被擋著就順路騎過去,一過去就看到這位仁兄在最少五十公尺內沒車的情形下從巷內出來過馬路竟然可以過不了,我車到時他正好橫檔住整個車道,繞是我快速斜了龍頭+煞了車一樣是停不了,就撞上倒地

當下心裡想的是:幹!我的晚餐吃不到了!

過一秒後感受到二隻大腿和肚子痛的要命

該駕駛過來問我有沒有事,要不要報警?對著他點點頭說好

由於警察局就在斜對面,一堆警察馬上出動,問我一句要不要備案,當然要呀,真想頂他這不是廢話嗎?不備案之後怎麼處理車禍事件?

但初撞擊人很不舒服就沒空理他

看著警察在畫線處理了,問可不可以先到旁邊休息不想擋著道路,警察說好你先過去

想站起來這發現雙手雙腳完全無力,抖的利害,只好由警察和撞到我的駕駛攙扶著移到路邊坐著

另一個警察問要不要叫救護車?我不想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對方坐在車裡沒事,我可是拿肉身去撞一堆鐵,沒多想便回答麻煩你

救護車來初步詢問傷勢後便問要送哪裡?想只是做檢查不用太遠,就送永和耕莘(救護員有提台大,很抱歉,我這輩子就是死也不會去那家財大氣粗的"大"醫院)

到醫院就是一連串的檢查和詢問,之後有看到警察來可是怪的很沒來詢問我筆錄,後來對方也到院來關心

我這人是這樣,雖然是我對(直行車有優先使用權),可是沒有必要我不會理直氣壯,心平氣和一樣能解決事情,何況對方態度目前尚可沒把我惹毛就是還以理相待

後來警察才從一個房間走出來叫對方先去做筆錄,我則因為要做檢查後面才做

不知是我家人多心還是有事實存在

該警員對對方特別禮遇

等輪到我做筆錄時我感受還滿明顯的,害我很好奇的問了一句:請問我們雙方哪邊的疏失較大?

這位警察回答我說我"雖"有直行車優先使用權,但是我有"超車不當"之嫌(很想問他我是在撞到之前超別台車,那是在五十公尺的地方,也沒違規也沒發生事故,正常行駛下哪來的超車不當?),且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事由"(說我應該放慢速度然後看的到對方正在過馬路而沒有這麼做),所以這要我們兩造自己去協調

我懶得和他辯就喔一聲以示了解

重點就是我沒錯,不過他要趁機教育我一番車不要騎快就是

我只想說:才剛起步我速度是能快到哪去?三四十的時速我也沒違法,正常行駛在直行車道上,對方巷內車出來過馬路慢到一個誇張,不是說慢就沒錯好嗎?常理在紅綠燈口那個擋路的車子在一百公尺外開來就放慢速度要給他過他不是該快點過嗎?

到醫院受皮肉檢查之苦的是我好嗎

還好這位警察最後說了些正常話:若要和解至少等到你的身體狀況好些再說,因為他們的經驗裡很多都是當下一團和氣理性,但之後談到理賠就弄上法院(這翻話我認同,十幾年前的車禍就是這樣子搞)

大姐趁機和對方談了一下,對方竟說他好像之前才出過車禍,想要我和他各自修各自的車就這樣算了。大姐說現在都有第三責任強制險,等三十天的鑑定報告下來看誰的肇事責任多誰就賠償誰,且事主是我她沒法作主

我請對方別太擔心,至少目前我身體狀況是ok的,至於之後賠償的事再議吧

記得之前師姐才對我說三年內有個車關要我小心(外加有人講我今年白虎關血光之災不少),那之後騎車都注意的很,老實講我的老爺車要快也快不起來,最高時速就六十五,騎到七十就整台像快解體,又在市區內車多路小能騎多快?了不起四十很驚人了,這樣都能出事....很不想把事情扯到命運,但很多時侯就巧的讓人難以解釋

不過至少神明和祖先都是保祐的,讓我今年的關一關一關的順利度過,只有些小擦傷外加肌肉酸痛,人平安無大礙

感謝感恩

ps.當務之急先修好車吧,沒車的偶就像被廢了雙腳動彈不得

各位姐妹擔心了,沒事回家靜養中

小插曲:問筆錄過程中我問了一句需要做酒測嗎?他一整個盯著我看說:你怎麼知道要做酒測?這種問法我呆了,我回他這不是常識嗎?現在的法規車禍不都要例行性做酒測?他還是用那種很怪的表情看我說那可不一定。我不知道這種回答是一個交警該說的話還是車禍事故可以選擇做不做酒測

當然之後我躺在病床上吊點滴時他有給我做,我順口講了說以前曾發生過車禍,他自己接了:喔~難怪你會知道要做酒測(我說警察先生,我那個以前發生的車禍是12年前的事好嗎?當時還沒酒測規定,請不要亂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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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byhan38712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