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忽然瞄到下列文章,細看才發覺近期原來不只我一人被所謂的「民眾檢舉」違規

如果照這篇文章推論所謂民眾是警方假扮那也不是不可能,因為照片拍攝手法看來的確頗專業,像我收到寄來的違規照片一共做成六大格,從遠鏡頭一路特寫放大到只有單輛車牌,如此專業的程度令我不得不佩服

另外懷疑的原因還有一個就是我不相信有那麼多的"民眾"對交通規則"都這麼通曉和注意!大部份的民眾行駛在路上光是注意來車就很利害了,還要分神去看看一路上誰沒有遵守規距,又得在秒差間將之錄下,"他"還真的非得超級有心才行。

老實講靠專門檢舉為生的人是極少數的比例,現在卻冒出這麼多"熱心的民眾"檢舉違規,是怎麼一回事我想看倌們心中自有定數

只能說各位駕駛,未來不要以為沒有警察站岡就不會被開單

一切還是小心為上,別上荷包過不去

 

取消罰單獎勵金 「民眾檢舉」變多了


【We News記者/報導】過去警察在街頭取締交通違規,民眾當場收到的罰單上寫的是「逕行舉發」,如果被警察或街頭的攝錄器拍下,事後收到交寄的違規罰單,大 概最多會附上4張照片,但現在因為警察取締沒有獎勵金,事後收到的交通裁罰單上變成是「民眾檢舉」,所附照片有些更高達7、8張之多。

一位陳姓民眾日前因駕駛公務轎車變換車道,收到的罰單上附上7張照片,罰單上寫著是「民眾檢舉」,同單位的高姓司機也一樣收到因為「民眾檢舉」的罰單,所附照片則是4張,但他們都指出,並不是街頭攝錄器拍下的格式照片。


由於裁罰單上是「民眾檢舉」,接到罰單的民眾即使提出訴願,警察單位也不會將「民眾」曝光,但就有民眾質疑,與罰單合併交寄的照片那麼多張,一般民眾,甚至是隱身街頭伺機偷拍的「檢舉達人」,能夠以專業攝影使用的「九連拍」相機在瞬間拍下違規車輛嗎?


由於目前確實有許多「檢舉達人」常在街頭伺機偷拍賺取獎金,是否就是他們所檢舉無從得知,但「民眾檢舉」的名義太模糊,加上是否有警察因為「逕行舉發」取消獎勵金,改用民眾檢舉的名義變相偷天換日,更不得而知。


過去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為民眾詬病,日前交通部交通部修法通過,將不再從罰單罰金內提撥執法人員的抽成獎金,也就是決定刪除交通違規罰鍰提撥獎勵金的規定,讓時常站在街頭藉取締賺獎勵金的警察,每個月大約少了三千元收入。


警政署曾經表示,獎勵金是針對危險駕駛、肇逃、酒後駕車等記點違規鼓勵,一般民眾卻常會誤認連違規停車、照相超速都有錢可拿。金門縣的獎勵金特別優渥,開單員警可從罰金抽10%當獎金,如今可能少了實質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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